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 时间安排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 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活动主要形式
(一)通过北海普法网以及官方微博和各县区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等,开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贴文征集活动。
(二)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实现中国梦 法治伴我行”主题活动,第二次印发《“小手牵大手 学法一起走”学法互动联系卡》,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三)组织参加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各级普法网站、政府官网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活动。
(四)各县区、各部门行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六、“12·4”当天的宣传计划
(一)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北部湾广场组织进行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板报展览(参展单位名单附后)。
(二)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北部湾广场组织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各驻市相关单位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参加单位名单附后)。
(三)12月4日上午,在北部湾广场组织开展“北海市书法名家法治书法现场笔会”,此活动由北海市司法局、北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北海市法学会、海城区司法局、银海区司法局主办,北海市书法协会承办。
(四)12月4日上午,海城区司法局在北部湾广场组织开展一场法制文艺演出。市辖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组织开展一场(次)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制电影、法制文艺演出或法制宣传车进乡村(社区)进行流动法制宣传。
(五)其他没有安排参加全市集中活动的单位,要自行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整个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窗(栏)、手机短信等开展宣传;要悬挂“12·4”宣传横幅或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宣传标语附后)。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县区、各部门行业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及早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要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要结合各县区、各部门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要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参加全市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板报展览和法律咨询活动的单位准备好横幅一条(不超过5米长度),横幅内容为:“××单位“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点”,参展板报一块,自带桌椅和宣传资料,参加人数不少于4人,于
请市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请市公安局安排警力维护活动现场安全,请市城管局协调落实北部湾广场活动场地,并及时与依法治市办对接。
各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文字、图片)纸质和电子文档请于
联系人:金忠楚(2069375、18077956681)
黄镜禧(2052617、18077956613)
附件:1、参加全市2012年“12·
2、2013年“12·
2013年11月27日
参加全市2013年“12·
板报展览和法律咨询活动单位名单(74个)
市委办 市人大办 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直机关工委 市信访局 市老干部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残联 市工商联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信委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海洋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安监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市旅游局 市国资委 市档案局 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市地震局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供电局
附件2
2013年“12·
1、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做讲法制守纪律的文明北海人
2、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3、做守法公民 塑幸福人生
4、加强“六五”普法 营造和谐北海
5、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优化发展环境
6、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7、做人要诚信 做事要守法
8、学法律治国安邦 讲法制国富民强
9、学法用法 依法维权
10、学法贵在守法 执法重在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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