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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北法治办〔2014〕18号
   浏览次数:10190   发表时间:2014-05-12 11:14


市辖县、区司法局,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农村普法教育仍然是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制约着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区司法厅、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 “农民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等意见,反映出农村普法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解决目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市“六五”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经过多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我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是,我市广大农村仍然存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针对性不强、存在不少盲点和死角、普法效果有待提高等问题。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要从建设法治广西、深入推进平安北海、法治北海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北海市“六五”普法规划,围绕北海市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平安北海、法治北海建设的要求,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提升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农村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树立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群众心目中的权威,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村发展的法律法规。配合“美丽北海·清洁乡村”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村容村貌发生根本变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加强民法、刑法、民事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突出农村矛盾纠纷、库区移民、国防教育、青少年和留守儿童教育和保护等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努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活动,切实加强与农村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丰富农村农民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在广大农村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利用农村圩日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要积极组织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将法治理念教育深入人心。

(二)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要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积极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要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要把法律常识列为农村党员大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村党员法律素质,使他们成为学法尊法用法的先锋模范。

(四)认真做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农民工活动,改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围绕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在农民工集中流出地和流入地以及用人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职业保护、劳动合同、治安管理等与农民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积极开展投诉、仲裁、诉讼和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解决纠纷、依法维权的能力。建立健全农民工普法责任制,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农民工用人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

(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整合基层法制宣传力量和资源,组成法制宣传“轻骑队”深入农村开展普法。依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建立常驻农村的普法宣传员队伍。积极发展农村第一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作为农村法制宣传员,利用他们文化素质高、熟悉农村的优势开展普法,扩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对他们的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他们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活动。

(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建设长期固定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推进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逐步推行普法挂图、普法宣传牌进农村制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农民夜校、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乡镇司法所要承担起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责任。要建立农村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要建立落实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二)结合实际,扎实工作。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从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印发放通俗易懂的普法资料,运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切实把贴近农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政策送到他们的手中。除了继续采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的方式外,还要探索运用手机、互联网等新兴宣传方式开展农村普法,扩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基层维稳综治工作紧密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宣讲法律。

(三)推广典型,促进发展。要深入农村基层,认真总结推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培育和树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开展成绩、经验和典型事迹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工作实施。

(四)加强考核,讲究效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要通过“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将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请及时用书面材料和电子邮箱报送北海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电子邮箱:bhsyfzsb@163.com

联系电话:2052617()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5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