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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北海市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六五”普法培训班的通知
北法治办〔2014〕25号
   浏览次数:10179   发表时间:2014-08-22 11:14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和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公室的部署及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定于8月下旬举办2014年北海市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六五”普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单位部分处级领导干部代表和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代表。

二、培训内容

(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课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犯罪的预防及经典案例

(二)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参见教材《“六五”普法读本(四)》)。

三、培训时间

827日至29日分期举办五期脱产培训班,每期半天。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第一期处级班培训地点在市政府小礼堂,第二期至第五期科级班培训地点在桂新大厦八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授课老师

北海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六、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是“六五”普法的工作重点,也是“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绩效考评检查验收的一项主要内容,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

(二)要积极参与。各单位严格按《2014年北海市公务员“六五”普法培训班课程安排表》(附件1)安排的计划期次人数,积极派员参加培训学习,并将《2014年北海市公务员“六五”普法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826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办,电子邮箱:bhsyfzsb@163.com。不按要求派员参加培训的单位,年终检查验收时将对照《北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暂行办法》中的绩效考评指标扣分。《“六五”普法读本(四)》中没有培训到的有关专门法律知识和通用法律知识,以及没有安排参加培训的市直、驻市单位公务员,由各单位采取自学或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培训。各县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六五”普法培训工作自行负责筹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要严守纪律。请各期次参加培训的学员按期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并自带教材《“六五”普法读本(四)》,专心听讲,严格遵守培训学习纪律,认真完成本次学习培训任务。

(四)要订齐教材。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到市依法治市办购买教材《“六五”普法读本(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定价:每册30元,地址:北海市广东路81号市司法局办公楼前座六楼604号。

联系人:黄镜禧  廖迪   

电话:2052617    传真:2069375

附件:

12014年北海市公务员 “六五”普法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2014年北海市公务员 “六五”普法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北海市委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

组 织 部                     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821

 

附件2

2014年北海市公务员 “六五”普法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参加集中培训人数

  

联系人及电话

处级人数

科级人数

科员人数

 

 

 

 

 

 

分期集中参加培训人员数及名单

第一期名单

(处级班)

  人)

第二期名单

(科级班)

  人)

第三期名单

(科级班)

  人)

第四期名单

(科级班)

  人)

第五期名单

(科级班)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