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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康熙圣谕十六条》有感——康熙也讲“普法”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胡建淼   浏览次数:33918   发表时间:2016-08-10 16:11
   一次偶然,从网上阅得《圣祖仁皇帝(康熙)圣谕十六条》。其解释说,清朝康熙皇帝16岁时发布了《圣谕十六条》,要求每个村庄和城镇每月大声朗读两次,以志行为。内容是:

  1.敦孝悌以重人伦(子孝亲兮弟敬哥,一家和气值钱多。圣贤不出人伦外,留得芳名百代歌);2.笃宗族以昭雍睦(祖宗遗下子孙身,根本由来是一人。莫视同宗如陌路,须教族众共相亲);3.和乡党以息争讼(万贯青钱买好邻,古人垂训颇谆谆。周旋礼貌存恭敬,彼此帮扶做善人);4.重农桑以足衣食(男耕女织莫蹉跎,耕织勤时衣食多。下抚家室无困乏,上输国课免催科);5.尚节俭以惜财用(从来淡泊是良方,几见奢华能久长。但使此身无冻馁,布衣蔬食又何妨);6.隆学校以端士习(理学从来景大儒,濂溪岳麓是良模。敦师说礼崇名教,立志端方品自殊);7.黜异端以崇正学(积善之家福自随,何须谄媚尚巫师。速排异说尊周礼,切莫愚迷酿祸根);8.讲法律以儆愚顽(制律原非为杀人,颁行程序儆愚民。若能朝朝殷勤讲,自使奸顽志气纯);9.明礼让以厚风俗(名分尊卑不可逾,立身行己要谦虚。能明礼义相推让,风俗自成仁厚区);10.务本业以定民意(劝尔须将生理谋,莫从分外去营求。四民志定无偏向,自致荣华不用忧);11.训子弟以禁非为(孩提情性易推移,溺爱安能有好儿!教训敦敦无懈怠,庶几日后免非为);12.息诬告以全良善(止讼应知是善人,忠言逆耳莫相瞋。扛帮挑激非相爱,息事方能种福田);13.诫窝逃以免株连(窝隐逃人罪不轻,一家受累九家倾。务须纠察经官府,莫恋亲情惹祸端);14.完钱粮以省催科(急公奉上是良民,万事先当办课程。依限全完拘系少,无忧无虑似仙人);15.联保甲以弭盗贼(贼人化外作顽民,辜负皇恩一片心。保甲相连同恤患,一方高枕得安宁);16.解仇愤以重身命(怨毒于人不自由,冤冤相报几时休。亡身招祸非为勇,唾面自干岂是柔)。

  读后颇为惊讶,清朝皇帝竟如此重视道德教化,其中第8条“讲法律以儆愚顽”,说明康熙16岁就认识到“法律”和“普法”(讲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了。我们今天虽然已进入第七个“五年普法”时期,但一个封建皇帝竟早于我们三百多年就重视同一项工作了!我们必须清楚的是:封建皇朝有“法律”但没有“法治”,因为他们的法律是管控百姓和大臣的工具,皇权万世一系,超然法律之上。所以,他们当初“讲法律”也不能与今天的“普法”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