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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为不动产登记护航
来源:北海市公证处   作者:莫祖丽 罗长胜   浏览次数:70468   发表时间:2016-09-09 00:00

    近日,北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吴庆鑫率领工作组到市司法局就不动产登记中涉及到继承权方面的法律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讨论了不动产登记实际操作与继承公证流程,并初步达成了分工合作与密切协同的原则性共识。市司法局派出公律科负责同志协助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部分疑难问题。 

    在座谈会上,市公证处副主任庞艳霞介绍,公证法律服务是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之一,在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工作中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随着社会多样化发展,继承、遗赠、赠予、受赠等法律关系也会变得复杂化,公证机构要积极介入,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严格执行公证工作流程,细致审核申请材料,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继承公证的出证效率,才能保障不动产的合法性与安全性,从而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律科科长张庆清则是从法律的层面进行解释说明,她说:不动产登记、继承的法律依据有《继承法》以及今年颁布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且涉及到公安、法院、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多级别的配合。这就意味着,在不动产登记的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要协同建立信息沟通平台,以便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核查相关信息。听完介绍后,吴庆鑫局长赞同公律科负责同志的观点,并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合作,优化各项服务措施,使不动产登记给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据了解,我市正在跨入不动产登记新时代,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协同市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职能,尤其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发挥继承公证作用,让市民群众真切享受到此项改革所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