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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有方 修身正心
来源:银海区司法局 作者:叶兰 罗长胜 浏览次数:73789 发表时间:2016-10-09 00:00
学习教育现场 参加公益劳动 为加强和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改造、管控质量,积极预防再犯罪事件的发生,近日,银海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晓率机关工作组亲临福成镇司法所,实地调研了社区矫正工作并组织27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 严抓警示教育,坚守安全底线。集中教育活动中,福成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所辖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近期违反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通报了对严重违规人员的处理结果,给全体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此外,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法纪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不强等特点,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就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或再次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得社区服刑人员明确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应处罚措施以及必须履行的管教义务,有效加深其安全底线意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集中教育活动中,银海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晓高屋建瓴,审时度势,对福成镇司法所在社矫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思想上不能降低标准和放松要求,要强化在矫意识,时刻牢记特殊身份,以积极的心态自觉参与教育改造;二是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等活动;三是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主动作为和自律进取,要不遗余力地提高思想觉悟和法律素养,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管理制度,早日摆脱犯罪思想和不良行为的禁锢,重塑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 改过不吝,从善入流。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认清了自己的特殊身份,并表示:今后将更加主动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矫正行为,努力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教育活动结束后,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还主动到镇政府大院、广场以及街道等地参加了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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