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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法治办〔2012〕9号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浏览次数:11265   发表时间:2012-05-17 10:13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辖县(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商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直各企业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商务局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能力,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平安和谐北海”,根据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依法促进和保障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一)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了解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觉性。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能力,在全市努力造就一支既懂经营又懂法律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队伍,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组织保证。
(三)着力提高我市企业法治化水平,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问题法律咨询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进和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
三、学习内容
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学习企业组织法律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法律制度、企业管理相关的法律制度、企业与外部环境相关的法律制度、企业与行政主体相关的法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学习自治区依法治桂办统一编印的普法教材《“六五”普法读本》。
四、学习方法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要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通过举办脱产培训班、理论研讨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会等方式进行。
(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录像、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办专题节目(栏目)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学法阵地建设,逐步建立“企业职工法律学校”、开通“职工维权热线”,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园地,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职工手中。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促进依法治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企业学法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企业要建立健全普法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推进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分工协作。要落实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分工负责制,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企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职责,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县区司法局和依法治市办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考核机制,形成舆论氛围。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考核,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作为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按年度、分阶段实行量化考核。市依法治市办会同企业管理部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考核抽查,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市国资委将依法经营管理作为考核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市依法治市办将继续注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推广各级各类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法,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
 
 
 
 
 
 
主题词普法 企业管理人员 学法用法 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依法治桂办。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
抄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