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适应新兴媒体平台发展带来的舆论环境、传播形式、管理方法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网络宣传效果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市法建办在原有“北海普法”服务公众号基础上,重新注册了“北海法治”订阅公众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关注“北海法治”订阅公众号
方法1:登陆微信→通讯录→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北海法治”→添加关注→点击右上角→推荐给朋友。
方法2:登陆微信→点击右上角→扫一扫→手机对着附件上的“北海法治”二维码扫描→添加关注→点击右上角→推荐给朋友(“北海法治”二维码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微信”运用是适应当前普法新形势的一种要求,是网络信息时代公众参与普法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主动关注,并将关注情况于8月25日前报送市法建办邮箱(填写附件2)。
联系人:莫仪,电话:3156577,邮箱:bhsyfzsb@163.com
附件1:
“北海法治”订阅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2:
“北海法治”订阅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订阅关注微信用户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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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