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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为被拖欠工资船员讨薪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法援科   作者:李红梅   浏览次数:69664   发表时间:2018-05-21 11:49

法律援助是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市司法局打造“便捷高效公共法律服务”这一目标,不断延伸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创新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多层次、多元化、多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要求,在处理群众求助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坚持把和解协商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积极地运用和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既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的解决纠纷的渠道,又避免仲裁、司法资源的浪费,减轻劳动仲裁机构、法院的压力。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 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件,其中调解结案 件。有效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

苖某某是山东藉的海船员,于20172月到山东青岛某航运公司轮船上工作,李某某是河南藉的海船员,于 20176月到该航运公司轮船上工作。该航运公司从20176月开始拖欠船员工资,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苗某某、李某某于201813日将该航运公司起诉至北海海事法院,并于同月8向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于当日受理并当日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治国律师作为二个受援人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王律师接接到指派通知后立即投入工作,首先帮受援人收集整理了相关证据并向北海海事法院递交。北海海事法院通知本案于2018320日开庭。

为了尽快帮助二个外地务工人员拿到工资报酬,王律师采取了与被告代理人通过微信和电话多次沟通联系,就支付工资问题进行了多轮的谈判,最终在海事海院开庭的前一天(2018319日),达成和解协议,航运公司向二受援人一次性支付了75000元工资款,受援人向法院申请撤诉,2018321日,北海海事法院同意原告撤诉,至此,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