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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立法已有规划 专治“老赖”!
来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10418   发表时间:2018-10-19 11:23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这句话讲的就是人如果没有诚信就不能生存,做事业没有诚信就无法兴旺。然而,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诚信缺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元。记者从中国法学会了解到,目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立法已纳入立法规划。

专家指出,当前信息孤岛导致失信成本过低,客观上纵容和助长了失信行为和失信风气。近期“座霸”事件频发,引发公众的关注,但铁路部门除了一定时期内限制当事人乘车外,并无其他有力惩戒手段。

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年签订合同40多亿份,但履约率仅50%左右,每年因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

截至2018930日,全国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11万例,其中只有254万失信被执行人摄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占全部名单比例20%。以信用卡来说,2018年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756亿元,与2014年的357亿元相比,信用卡逾期额度已经翻番。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主要依据的是部门规定和地方条例,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已迫在眉睫。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廖永安:“尤其是面对我们现在的社会转型和经济升级,基础就在于制度,在于诚信,只有这个解决好了,才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据了解,有关社会信用立法已经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进入快车道,如果进展顺利,两到三年内,我国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有望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