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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司法行政四大职能 助力优化北海营商环境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作者:金忠楚、廖迪   浏览次数:86730   发表时间:2019-01-23 15:4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四大职能,为社会和公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提升公民的法治素质和维权意识,在助力优化北海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履行法治宣传职能,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开展全民普法和法治宣传是司法行政系统的主要职能,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全面部署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全市共出动法治宣传车205次,在市、县区集市,车站,码头开展法治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旨知。还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维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发送《宪法》《打击传销宣传材料》《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25万册,为北海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2018年我市“无传销小区”创建率达到96.42%,群众安全感调查设区市结果数据显示,群众安全感得分96.38分,位居全区第五,平安建设继续保持全区第一方阵优势。
    二是围绕重点项目开展法治宣传。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队,深入到重点项目现场,重点搬迁村屯,重点拆迁户宣传新的征地拆迁办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释法说理,解答群众法律问题,调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群众依法解决法律问题,在服务重大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惠科电子产业城、中电二期、信义玻璃等一大批行业龙头项目的顺利开工。


三是围绕群众需求开展法治宣传。针对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就群众在征地赔偿、土地流转、医疗事故、企业改制、房屋买卖、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领域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法律服务“零”距离,宣传方式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2018年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地、进小区活动600多次,在农村(社区)打造法治文化小公园(广场)25个、举办法治文艺演出25场、法治电影下乡村540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3500场次、微信有奖法律知识竞答2次、拍摄和播放法治建设微视频24部。

二、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精“办”法律服务实事

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凸显法律服务对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参谋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尊法守法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质量,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司法局指派律师到银河产业园区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



    一是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已经全面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司法局认真推选优秀律师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引导优秀律师参与政府及各行政部门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活动,有24名优秀执业律师分别担任了北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56名律师担任了74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律师积极参与《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在多部法规的研讨、论证中,均留下了律师的建言献策印记。1位律师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和7名政协委员提出有建设性建议3件,议案7件,参与立法、修法3件。

二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各级司法行政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增强企业依法治企和合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我市律师以法律服务团、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为我市重大项目、园区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专业服务,为市县(区)两级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防范法律风险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成立了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深入到北海市重点民营企业,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存在的法律问题从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四个方面进行“法治体检”。2018年,全市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35家,办理各类案件3424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16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2312件,经济诉讼代理案件119件,行政诉讼代理12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1件,法律援助案件502件,解答法律咨询4632人次。

三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惠民”专项活动,特别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为依托,构建“12348”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援助案件,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2018年,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10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28万元。充实公证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力量,组织公证人员、司法鉴定人员不定期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公证、鉴定咨询和业务办理,努力满足基层群众服务需求。

三、履行人民调解职能,善“化”基层社会矛盾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提供法律惠民服务,不断扩大基层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


优秀人民调解员何爵成功调处一起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及时开展精准矛盾排查化解。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478个,人民调解员2486人,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等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特别是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涉企特别是中小企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2018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5次,排查出矛盾纠纷隐患842起,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77起,涉及人员11421人,金额4424万元,疑难复杂案件90起,调解成功3338起,成功率96.%,防止群体性上访412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200人。

二是发挥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优势,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交调、医调、物调、旅调、劳调、保调、婚家调、诉前调等一批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创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32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站30个。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深化诉调对接, 2018111日,北海市首个人民(律师)调解工作室进驻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市直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合浦县星岛湖、银海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试点得到进一步完善。积极对接信访和其他部门,主动开展信访人民调解工作。

三是发挥基层司法所优势,促进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以“五好”司法所建设标准和司法行政“温馨之家 贴心服务”便民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方面有落实。按时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注册的工作,对全市2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8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审核注册及公示工作。全面完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市全覆盖全市427个村(社区)已全部聘请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履行安置帮教职能,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是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一项新的重要职能,监管要求严格,工作责任重大,市司法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工作部署,不等不靠,创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工作经验被自治区司法厅推广全区介绍。


北海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一是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日常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走访,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报告、说明情况。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技术管控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监管。2018年,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矫正信息化“三大系统”已全部提档升级,并成功用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实现了信息管理新旧系统顺利过度、全市社区矫正中心远程监控视频完成100%推送和运用现代化监管技术手段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数达到92%以上。2018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132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30人,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

    三是落实安置帮教扶持政策。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探索帮教人员帮扶政策,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扶衔接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三无”人员信息核查和使用,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清除“三假”人员。多种方式,多渠道有效解决特殊人员的生活就业问题,将有技术特长的刑释人员推荐到企业工作,满足企业用人需要,拓宽安置帮教渠道,确保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