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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北海市政府印发实施《2019年度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梁荣生   浏览次数:90098   发表时间:2019-04-24 15:00

最近,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2019年度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市辖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计划》工作目标明确指出,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升和细颗粒物(PM2.5) 下降为首要任务,减少污染天数。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以下简称优良率)不低于93.5%PM2.5 平均浓度不高于31 微克/立方米;合浦县PM2.5 PM10的平均浓度分别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年度目标待自治区明确后另行分解下达。

为实现《计划》目标,北海市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分别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燃煤和生物质锅炉治理;调整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过程;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强管理能力和科技基础支撑。

为保障《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北海市将采取五项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并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考核问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县区或行业领域,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区或因协同不力影响目标完成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将各部门的大气重点治污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洁设施配备、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等投入。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与工作调度。环保部门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公布空气质量排名。加强年度主要任务的跟踪调度,在春季攻坚等专项行动期间开展周调度、月通报;在污染天气应急时段,对各县区、责任部门的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应急结束后及时通报应对情况;继续执行污染会商机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迅速解决存在问题。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