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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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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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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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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北法治办[2006] 号
关于印发《北海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党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北海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精心组织,勇于创新,积极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并于
联系人:林德红 联系电话:2052617
附:1、北海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2、参加“12·
3、“12·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普法 宣传活动 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办、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200份)
附件1
北海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今年的
一、活动主题
2006年“12·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北海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形式
1、全市各单位要出一期黑板报,内容主要是宪法或专业法或“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等内容。
2、全市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以“12·
3、
4、新闻媒体要在
五、工作要求
1、单位要高度重视“12·
2、依法治市办将邀请市领导到各点检查指导。具体是:(1)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吕余生,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尉,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一名领导,市司法局局长冯永昌到北部湾广场、独树根东社区居委会检查指导;(2)市司法局副书记顾传中、副局长唐倩到侨港镇检查指导;(3)市司法局副局长劳其梁、市“三大纠纷”调处办副主任方诗生到铁山港区检查指导;(4)市司法局副局长符超华、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劳子荣到合浦县检查指导。(5)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吴修长、副科长林德红、欧凤、副主任科员黄镜禧、骆建伟负责联系电视台、日报新闻记者和北部湾广场宣传工作及拍照;(6)参加法律咨询活动(律师4名、公证员2名)由市司法局公律科负责联系。
六、一县三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附表2
参加“12·4”北部湾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的单位
市委办 市人大办 市政府办 市委组织部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人事局 市计生委 市司法局 市法制办
市教育局 市农业局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市环保局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广电局 市卫生局 市建委 北海日报社
市药监局 市物价局 市规划局 北海海关
市林业局 市水产局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渔监 市渔政 北海市红十字会
北海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局 市外事办(侨办)
人民银行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市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
上述单位自带黑板报(内容是宪法、专业法或“五五”普法规划)、桌椅,挂横幅(见附表二)一条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当天上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自负责撤回。
附表3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标语口号
1、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社会;
2、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3、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4、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5、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6、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8、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9、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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