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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海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1132   发表时间:2006-12-01 09:46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法治办[2006]   


 


关于印发《北海市200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党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北海市200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精心组织,勇于创新,积极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并于12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林德红         联系电话:2052617


 


附:1、北海市200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2、参加“12·4”北部湾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的单位名单


        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标语口号


 


 


           


 


 


 


 


00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普法    宣传活动   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办、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1月24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1


 


 


北海市200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今年的124是我国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对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200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北海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形式


1、全市各单位要出一期黑板报,内容主要是宪法或专业法或“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等内容。


2、全市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一次“法律六进”活动(主要到挂钩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市公安、交警部门要把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资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挂图送到全市各乡村,各乡镇要督促各村张贴挂图。市司法局要组织全市法制副校长到各中小学校上一堂《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教育局要组织各中小学校要出一期《道路交通安全法》专栏、开展一次“送法回家”活动、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录像;每个学生要写一篇心得体会(三年级以上)。北海市红十字会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市人民银行要把《反洗钱法》及相关法规政策送到全市各单位和各乡镇,并开展宣传活动。


312月4日开展法律咨询和送法下基层活动。一是8:20在北部湾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加单位见附件一),活动时间为半天。如遇雨天,另行通知;二是在独树根东社区居委会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由海城区司法局组织落实);三是在侨港镇开展送法进渔村活动(由银海区司法局组织落实);四是在铁山港区开展法制宣传“大篷车”进村活动(由铁山港区司法局负责落实);五是在合浦县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由合浦县司法局负责落实)。


4、新闻媒体要在12月4日前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录像片,并及时做好报道我市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充分认识其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法律六进”活动,并把活动情况于12月6日前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以小结和照片为准)。


2、依法治市办将邀请市领导到各点检查指导。具体是:(1)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吕余生,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尉,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一名领导,市司法局局长冯永昌到北部湾广场、独树根东社区居委会检查指导;(2)市司法局副书记顾传中、副局长唐倩到侨港镇检查指导;(3)市司法局副局长劳其梁、市“三大纠纷”调处办副主任方诗生到铁山港区检查指导;(4)市司法局副局长符超华、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劳子荣到合浦县检查指导。(5)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吴修长、副科长林德红、欧凤、副主任科员黄镜禧、骆建伟负责联系电视台、日报新闻记者和北部湾广场宣传工作及拍照;(6)参加法律咨询活动(律师4名、公证员2名)由市司法局公律科负责联系。


六、一县三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附表2


 


 


参加“12·4”北部湾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的单位


 


市委办          市人大办   市政府办    市委组织部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人事局        市计生委   市司法局    市法制办


市教育局        市农业局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市环保局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广电局        市卫生局   市建委      北海日报社


市药监局        市物价局   市规划局    北海海关       


市林业局        市水产局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渔监          市渔政          北海市红十字会       


北海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局      市外事办(侨办)  


人民银行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市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


 


上述单位自带黑板报(内容是宪法、专业法或五五普法规划)、桌椅,挂横幅(见附表二)一条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当天上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自负责撤回。


 


 


附表3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标语口号


 


1、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社会;


2、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3、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4、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5、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6、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8、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9、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