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三
根据我局行政复议工作需要,经北海市财政局批准,现对外发布本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承接洽谈。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法律咨询服务。
二、购买服务内容
对市政府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出具法律意见,服务内容包括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拟定行政复议决定,并接受采购方的邀请出席听证会、质证会及庭审活动等。
三、承接单位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市政府合法权益,在接受采购人委托期间不得另行接受别的当事人委托起诉市政府;
4、熟悉行政法律事务,担任过市政府、市级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或者代理过市政府、市级行政机关复议案件的优先。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办理费用每件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具体由双方洽谈确定,同等条件下价低者得。合并审理的案件,办理费用为合并审理案件数量应得费用的80%。费用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预算专项经费通过转帐方式支付90%,剩余10%在完成所有采购服务任务并经采购方考评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服务期限
办理完5件行政复议案件。
六、双方权利义务和绩效目标
采购方负责根据工作安排行政复议案件,承接方按采购方的要求指定律师办理,如2019年年内采购方未安排够5件行政复议案件,则顺延至2020年,直至办理完5件案件。承接方指定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律师,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另行接受别的当事人的委托起诉市政府。
七、公告期限: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2日,共4天。
联系人:池月华 联系电话:2020151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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