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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陈以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浏览次数:23476 发表时间:2017-05-05 16:26
北司发〔2017〕23号
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任陈以梅同志为北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办公室)科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2016年10月12日)算起。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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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谭若文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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