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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浏览次数:15302   发表时间:2019-06-28 15:53

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北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北市监发[2019]135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依法检查、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

二、检查对象

全市2家公证机构和3家司法鉴定所

三、检查时间和次数

1、检查时间:20191-----12

2、检查次数:

1)对司法鉴定所的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不少于1家。

2)对公证机构的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随机抽查,每次不少于1家。

3)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执法检查有特别规定的,上级机关交办的,或因举报投诉等监督跟踪需要,要依法对有违法违规嫌疑的监督对象开展针对性检查的可以不随机抽查,而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开展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所检查时,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实现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时,首先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也可以从部分县区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检查权。履行检查职责时必须有执法资格(含委托执法)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对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的,要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勘测记录、现场拍照等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属于当场可纠正的,依法责令立即纠正;属于应当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北海市司法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北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北市监发[2019]135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依法检查、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

二、检查对象

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和1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检查时间和次数

1、检查时间:20191-----12

2、检查次数:

1)对律师事务所的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2)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随机抽查,每次检查比例不少于10%,每次不少于1家。

3)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执法检查有特别规定的,上级机关交办的,或因举报投诉等监督跟踪需要,要依法对有违法违规嫌疑的监督对象开展针对性检查的可以不随机抽查,而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时,通过随机摇号、抽签等方式,实现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时,首先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也可以从部分县区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检查权。履行检查职责时必须有执法资格(含委托执法)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对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的,要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勘测记录、现场拍照等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属于当场可纠正的,依法责令立即纠正;属于应当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