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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
来源:海城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58308   发表时间:2020-08-04 10:20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加强《民法典》在广大群众中的学习宣传, 81日上午,由海城区司法局、驿马街道党工委、驿马街道办事处主办,驿马街道司法所、湖海路社区、银屋花园业主委员会承办的“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暨争做文明人 共创文明城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银屋花园举行。

活动首先由驿马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远军同志致辞,然后海城区司法局局长吴家运向普法志愿者赠送《民法典》法律书籍。

民法典做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涵盖了人生各个阶段的各项权力规范,比如晚年遭遇子女遗弃,得不到子女的赡养,或者一个人见义勇为后受到损伤,谁来为“见义勇为”买单?“见义勇为”又是如何界定的?这些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法律都将被民法典予以明文规定、“校正”规范。民法典无疑能够为守法者提供被保护的温暖,并且使越轨者的行为得以矫正、规范。在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巧妙运用快板说唱的形式来向现场群众阐释《民法典》。并通过饰演情景短剧“闹心的晚餐”和“见义勇为谁买单”、结合《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文,向在场群众作出了明确的解释。

演出结束后,由海城区司法局局长吴家运、驿马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远军带领普法志愿者入户宣传,向居民朋友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同时,在法治广场设立了法律顾问咨询台,邀请法律顾问坐镇,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就《民法典》中的相关条例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工作人员还在舞台旁侧设立法治灯谜有奖竞猜,倡导在场群众积极参与猜法治灯谜的活动,群众们热情高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加深了对《民法典》认识。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推动《民法典》进社区,形成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氛围,让民法典为我们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