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北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司法部、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的部署和安排,完善法律授助便民利民机制,做好农民工、残疾人等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至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助力复工复产
1.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电话办”“网上办”“掌上办”,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终端(桂法通APP)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2.优化服务流程。加快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在缺少材料的情况下,先进行审批,事后予以补充。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授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申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3.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助力脱贫攻坚
4.发挥兜底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兜底性、普惠性、保障性作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退役军人以及低保人员、五保户、农村特困户等群体对象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积极发挥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作用,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5.送法援进万村。按照北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联络员进村,即配齐配强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确保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全覆盖,加强联络员培训,提高联络员法律援助宣传引导服务能力。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即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法律援助服务进村,即深入贫困村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实现申请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援率达100%。
(三)完善惠民便民服务机制
6.深化便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推进法律援助管理系统的完善和应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在广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终端(桂法通APP)设置的疫情防控、退役军人、欠薪求助等专线、专席、专题获取法律服务。
7.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从讲政冾的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实施,迅速行动,精心谋划部署,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深化品牌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増强受援群众获得感,保障活动取得实效。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一步深化《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桂司通〔2018〕1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桂司通〔2018〕128号)的任务措施,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和“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品牌活动。可加强部门协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广西法援故事,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同时要积极向自治区司法厅报送活动开展情況、亮点经验、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北海市司法局将择优向自治区司法厅及主流媒体推介,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影响力。
请各地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和《“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开展情況表》报送至北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人:杨峰,联系电话:0779-3156535,电子邮箱:bhflfw2019@163.com。
附件1.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