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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2020年工作成效展示第二期:立良法 促善治 北海司法在行动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2029   发表时间:2020-11-25 09:18

    编者按:根据北海市委市政府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20年度绩效宣传展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成效和亮点,推出北海市司法局2020年工作成效展示系列报道,今天介绍第二期——立法工作成效。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及市政府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理念协调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展政府立法工作。

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确保政府立法工作有效推进

根据《北海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今年北海市政府承担制定完成《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北海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两项立法审议项目和《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两项立法预备项目。目前,在我局的积极推动下,这四项立法工作已全部完成。在立法计划执行过程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一)加强协调,组织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今年的110日,时任市政府的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司法、市政、市场监管、公安、文旅、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国土)、综合执法、住建、商务、卫健等10个部门,召开了2020年北海市政府第一次立法工作推进会,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工作,对全年立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动员部署。


(二)强化谋划,制定立法工作方案。年初制定具体工作的指导方案、立法工作计划和调研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按照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立法起草工作提供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协调市政、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牵头单位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室请示汇报,确保了我市立法草案起草和工作调研工作稳健推进。

(三)创新方式,顺利开展研讨论证。为了克服疫情对立法调研论证和研讨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司法局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积极协调,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专家“云论证”、部门“云座谈”、草案“云研讨”,积极推动立法工作按照既定时点顺利开展。我局配合牵头部门在3月份组织召开的《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就是邀请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南宁市有关部门等在南宁工作的7名绿化、规划、立法等领域的专家,与草案起草团队、市人大、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以视频会议的方式,顺利完成研讨论证工作。通过工作的创新,大大提高了效率,节约了经费,打破了空间限制,为今后立法工作提供了新的经验。

(四)抓好审查,守好草案合法性关口。收到条例送审稿,我局全面收集上位法、相关法律法规、外地省市已出台的同类法规、自治区和我市的相关资料。针对创设的制度措施,认真研究,反复审查论证。对合法性有争议的条款,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需求合法有有效的制度设定途径,保证条例草案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力求务实管用

二、加速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涉及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研究处理意见的报告》(桂政函〔202021号和市政府批示的要求,我局牵头开展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聘请专家成立课题组、实地调研、座谈、公开征求意见、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我局按时完成立法后评估报告及修订草案等有关材料起草工作,经市政府审定,已经按程序报自治区司法厅。

三、按时完成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的答复

截止目前,我市共办结《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用水供水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18件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市司法局已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及审查,提出相关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按时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