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1第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5日至9日期间,前往北海市司法局(12楼1205、1206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340号。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此次申请资格授予的申请人之间需间隔1米以上并佩戴口罩,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并与申请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由北海市司法局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北海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如下:
北海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0779-3156537、31565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0771-5888148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北海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8日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