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6年7月22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要闻 > 工作动态
正文
打印
依法治市工作简报 第五期
   浏览次数:12859   发表时间:2012-07-26 11:28

依法治市工作简报
 
第五期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2年7月20日


本 期 目 录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案事了全面化解  
          
涉诉信访难题——近期又化解一起历时15年       
           
的涉诉信访案件

      ★ 银海区司法局深化履职联合区人民法院推动       
           
诉调对接工作稳步前进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坚持案结事了全面化解涉诉信访难题

——近期又化解一起历时15年的涉诉信访案件
 

7月12日下午6:00,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亲临海城区人民法院,主持了一场涉诉信访案件和解协议书签订仪式,信访人银海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梁元辉与平阳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当场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平阳镇政府向梁元辉支付了执行余款90万多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梁元辉当场感谢市政法委、市信访办以及北海市两级法院领导的关心和帮助,并表示将息诉息访,安心工作、生活。该起历时15年的政府拖欠工程款纠纷案至此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交办和批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解决了上访群众的实际困难,涉诉信访化解率达到了100﹪。 

1997年初,高德镇人民政府(现平阳镇人民政府)因镇办企业拖欠工程款被银海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告上法庭。海城区法院依法判决镇政府支付工程款50多万元及逾期赔偿金。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政府因财政困难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建筑公司委托人梁元辉不断向自治区和中央相关部门上访要求解决问题,经法院多次协调执行,镇政府先后向其支付执行款(含赔偿金)100多万元。但由于当事人双方就该案债务本息的计算方法产生了极大分歧,梁元辉拒绝领取剩余的执行款。海城法院依法对执行款提存并下达终结执行裁定书,梁元辉仍不服并继续向相关部门上访,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尤其是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期间,再次到北京上访,属多次上京上访人员,该上访案件也被列为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督办案件。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对该案信访问题高度重视,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了该案的处理决定,并向市政法委和自治人高级人民法院专题报告,建议政法委协调政府解决该案执行问题。今年3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培健院长率蔡敏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李全文以及海城区人民法院领导等人,联合接访梁元辉,充分听取其上访意见,好解释和说服工作,表示尽快解决该案执行问题。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市委秘书长、市信访局长刘红苗等领导高度重视该案的和谐执行,多次协调银海区政府和海城区人民法院,将执行款纳入财政预算资金进行解决,妥善化解执行难问题,关心和解决群众难题,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市领导的指示,海城区人民法院因势利导,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做好和解工作,使得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逐步缩小,并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一次性解决了历时15年的执行难题。

市委常委、政法委伍国辉书记在签约仪式上指出,这件历时15年的涉诉信访执行积案得以妥善解决,是敢于创新、与时俱进的成功实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百姓利益的关心,为今后的涉诉信访工作提供了成功案例。

近年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依靠党委的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关注涉诉困难群众民生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力求案结事了,努力解决涉诉上访案件中的“老大难”问题难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年以来,通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罗殿龙院长下访化解了朱荣国劳动争议案、市中院陆振益副院长接访化解马国承货款纠纷案等多年涉诉信访案件,一批上级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陆续成功化解。到目前为止,中央政法委交办的11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息诉息访,没有出现重信重访问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均佑、庞秋晓)

 

 

 

 

 

银海区司法局深化履职联合区人民法院

推动诉调对接工作稳步前进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今年5月21日上午,在银海区司法局和银海区人民法院的深入调研和共同努力下,银海区诉调对接驻侨港镇调解室举行了揭牌仪式。与此同时,驻银滩镇、平阳镇、福成镇调解室也挂牌成立,标志着银海区司法局在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道路上迈上了新的台阶。银海区基层司法所建立了专门的纠纷调解室,是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司法审判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

    首先,人民调解以便民、亲民、利民,有效梳理社会矛盾,及时调处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等独特的优势,参与到司法行政和司法审判共同合作的诉调对接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改变了以往人民调解没有法律强制力的局面,有利于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开展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其次,司法行政拥有健全完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由基层司法所和村(居)委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素质优秀、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的调解员队伍具有天然优势。

再次,联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指导,目的是通过司法途径赋予人民调解结果司法效力,实现了司法审判和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为保障诉调对接机制的顺利运行,银海区司法局和银海区人民法院实行了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以上联席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和推广诉调对接工作经验,确保了调解与诉讼能有效衔接,自挂牌一个多月以来,银海区各基层司法所共成功调解了8起久调不决的纠纷,调解结果也得到了很好的执行,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银海区司法局)
 

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公室。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

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

送: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协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县(区)党委、政府。

发:各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

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共印2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