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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司法简报 第七期
   浏览次数:10129   发表时间:2012-10-30 11:28


北海司法简报

第七期

(总第378期)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编             二0一二年四月二日

北海市举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2012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北海市司法局326日至27日举办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业务培训班,共有70多人参加。

在会员大会暨业务培训班上,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覃闯作了重要讲话,他全面总结了近几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成绩,充分肯定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所作出的贡献,并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加强行业管理,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长期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准确定位,树立推动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吴燕东当选为新一届协会会长。

在业务培训中,北海市海事法院资深法官、法商庭庭长黄菊秀、市启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卢波峰为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辅导了《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等相关实用法律知识,两位授课老师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实用性、针对性的讲课方法,使全体学习人员获益匪浅。

近几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担任法律顾问932家,代理诉讼事务887件,非诉讼事务1903件,协办公证32件,见证1139件,代写法律文书3414份,解答法律询问4005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59件,参与司法行政基层工作10908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670多万元,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市司法局基层科  黎向军

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召开

331日下午,全市首次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在市委政法委三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李贤局长作题为《加强和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合力打造创新社区矫正“北海样本”》的工作报告,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委主任王金吾主持会议,公、检、法、司、民政、财政、人社、妇联、工会、团委等部门以及全市各有关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共5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通过了《北海市社区矫正衔接办法》。

这是一次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总结我市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职责的重要会议。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在的问题,凝心聚力,各司其职,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加强和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合力打造创新社区矫正的“北海样本”。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在会上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在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进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管理难度明显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勇于突破传统思维,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伍书记指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有利于落实党和政府的改造罪犯政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因此,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减少社会消极因素,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形势面前,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全新高度,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法各单位的职能作用,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交付接收,落实经费保障,动员、利用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李贤局长在报告中简要回顾了一年多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了经验,肯定了成绩,点出了问题。他强调指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李贤局长从五个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社区矫正健康发展。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有关领导的理解、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具体执行,政法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深入地开展。通过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发展。二是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社区矫正经费大约是每人每年20004000元的标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财政部门应给予充分理解和有力支持,早日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以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要通过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交付接收工作,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帮扶措施等办法,切实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深入发展。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同时又有依靠社会力量参与的优势,它是刑罚执行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这项工作不只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事,也是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之一。我们要突破传统思维,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与基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监护人、保证人等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提高矫正质量。五是抓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依法慎重做好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调查评估工作,确保非监禁刑罚的准确应用;要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接收衔接和监管措施的落实,避免发生漏管、脱管;要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责任到人;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要及时组织追查;要建立反应迅速、协调联动的处置机制,提高应急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为维护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20105月我市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试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仅一年半的时间,共组织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430人次,组织集中教育441人次,个别谈话教育484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6人次。现阶段我市社区矫正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4人,县区社区矫正机构专职人员8人,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专职人员42人,社会工作者91人,社会志愿者122人。

市司法局政治部 蔡振舟

责任编辑:林德红        校对:林德红       排版打印:李书燕

自治区司法厅赵波厅长、司法厅办公室。

市领导:王小东书记、周家斌市长、莫亦翔副书记、伍国辉书记、

毛艳琼副市长。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辖县(区)党委、政府;各兄弟地市司法局。

本局领导、各科室、各县(区)司法局、自存。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