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四)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六)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七)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八)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九)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十)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一)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二)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十三)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负责北海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用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十六)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北海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司法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下属单位有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海市公证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范围)。故本次预算公开的数据是北海市司法局和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的汇总数据。
内设机构:办公室(装备信息科)、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政府法律事务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一科、行政复议应诉二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科(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科、调处科。
第二部分: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13570642.22元,同比减少1666127.22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预算项目经费。
支出总计13570642.22元,同比减少1666127.22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同上。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13570642.22元(上年收入总计15236769.44元,同比减少1666127.22元,下降10.93%)。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570642.22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1666127.22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预算项目。
2.其他收入0元,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变化。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总计13570642.22元(上年收入总计15236769.44元,同比减少1666127.22元,下降10.9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0元,同比无变化。
2.公共安全支出12078593.14元,同比减少1361442.61元,下降10.13%。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开展部门职能工作的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65241.4元,同比减少116219.9元,下降17.05%。
4.住房保障支出916607.68元,同比减少188464.71元,下降17.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70642.22元,同比减少1666127.22元,下降10.93%。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570642.22元,同比减少1666127.22元,下降10.9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570642.22元,同比减少1666127.22元,下降10.93%。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200元,同比无变化。
2.行政运行8046195.6元,同比减少369602.98元,下降4.39%。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0000元,同比减少405600元,下降52.98%,主要原因为相关工作内容根据《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更换功能科目进行核算。
4.基层司法业务816300元,同比减少614800元,下降42.96%。
5.普法宣传20000元,同比无变化。
6.公共法律服务887000元,同比减少19200元,下降2.12%。
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80000元,同比增加8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去年预算系统出错,把相关预算项目的功能分类生成了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今年更正该相关预算项目的功能分类。
8.社区矫正20000元,同比增加2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紧张未安排这方面的预算。
9.法治建设580800元,同比增加235800元,增长68.35%,主要原因为相关工作内容根据《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更换功能科目进行核算。
10.行政单位医疗481446.54元,同比减少121429.87元,下降20.14%,原因为人员减少。
11.住房公积金916607.68元,同比减少188464.71元,下降17.05%,原因为人员减少。
12.事业运行1268297.54元,同比增加41960.37元,上升3.42%,原因为人员增加。
13.事业单位医疗83794.86元,同比增加5209.97元,上升6.63%,原因为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计10786342.22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
1.基本工资2617260元,同比增加4224元,下降0.16%。
2.津贴补贴1989948元,同比减少915828.84元,下降9.53%。
3.伙食补助费236000元,同比减少12000元,下降4.84%。
4.绩效工资324972元,同比增加3528元,上升1.10%。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222143.57元,同比减少251286.28元,下降17.05%。
6.职业年金缴费611071.79元,同比减少125643.13元,下降17.05%。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5241.4元,同比减少116219.9元,下降17.05%。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600.43元,同比减少7746.82元,下降22.55%。
9.住房公积金916607.68元,同比减少188464.71元,下降17.05%。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3231元,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比减少3364元,下降1.80%。
11.办公费71820元,同比增加6700元,上升10.2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12.水费7306元,同比减少390元,下降5.07%。
13.电费29224元,同比减少1560元,下降5.07%。
14.邮电费199720元,同比增加82440元,增长70.2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15.差旅费116400元,同比减少47400元,下降28.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一般性支出。
16.维修(护)费19950元,同比减少1050元,下降5%。
17.会议费16760元,同比减少9600元,下降36.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一般性支出。
18.培训费31290元,同比增加7050元,增长29.0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19.公务接待费13350元,同比减少750元,下降5.32%。
20.工会经费152767.95元,同比减少31410.78元,下降17.05%。
21.福利费8500元,同比减少7000元,下降45.16%。
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一般性支出。
23.其他交通费用459600元,同比减少35400元,下降7.15%。
2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6600元,同比减少31200元,下降26.4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25.退休费400778.4元,同比增加62672.4元,增长18.54%。
2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200元,同比增长320400元,增长360.81%,主要原因为今年的聘用人员经费被列入基本支出中核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88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850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10250元,同比下降9.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北海市司法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上年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7000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12.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2023年,市司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全年运行费预算70000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平均每辆14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一般性支出。
3.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28850元,同比减少250元,下降0.86%。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及兄弟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一般性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同比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度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同比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北海市司法局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158440.69元,同比减少80978.88元,下降6.53%。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580600元,同比增加92600元,增长6.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政府采购。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预算6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746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海市司法局共有公务车辆5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2023年,北海市司法局根据绩效考核单位对我局的考核要求,共编制13个项目绩效目标(见附表2),并同时对上一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工作,确保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目标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2.北海市司法局2023年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