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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淤”存善意 执行护企有温度
   浏览次数:24052   发表时间:2023-11-03 17:37

在执行合浦某养殖场与深圳某银行之间的借款纠纷案中,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依法保障银行合法权益的同时,主动了解养殖场生产经营状况,助力其纾困解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0月26日,执行法官将和解协议书送到养殖场负责人麦某手中时,麦某激动地说:“谢谢法官促成我们和解!最近养殖场刚卖出一批鸭子,等货款到账就可以还上一期欠款……”

2020年8月,因养殖场经营需要资金周转,麦某向深圳某银行贷款50万元,并签订借款额度合同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他的哥哥麦某凤对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受到疫情影响,销路不畅,养殖场在还了20万元给深圳某银行之后,剩余欠款未能按时偿还。因此,深圳某银行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养殖场偿还剩余的借贷本金及利息等,麦某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养殖场未能按照裁决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深圳某银行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北海市中院对养殖场及麦某凤的财产进行查封。10月10日,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目前养殖场存在的经营困难等因素,向深圳某银行提出建议:养殖场继续经营,出售鸭子所得用于偿还银行债务。

“强制执行的效果最小,给被执行人一个‘喘息’的机会,才能让其更好地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一番实在话,最终让深圳某银行与养殖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养殖场分期偿还借款,如遵守约定按期偿还,可对剩余欠款予以减免,金额约12万元。当天,养殖场按约定转账支付第一期款项9200元。

自今年3月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北海市中院在执行涉企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主动了解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