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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全市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检查情况的公示
   浏览次数:17382   发表时间:2023-06-30 18:03


 

根据《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的通知》(北司发﹝2023﹞3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公证行业上半年办证质量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检查时间:2023年6月21日

检查地点: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文体中心1号路与广东路交汇处

受检单位:北海市公证处、合浦县公证处

检查内容:

(一)公证人员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的行为;

(二)公证人员是否存在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的行为;

(五)是否存在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的行为;

(六)公证管理系统公证登记簿录入情况,重点检査公证登记簿收费数据异常的、批量办证数量较大的以及公证费减免数量较多的公证事项;

(七)公证复查、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及公证赔偿案件反映问题集中的公证事项;

(八)是否存在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公证档案,不立卷归档的问题;

(九)是否存在与中介不正当交往以及公证专用纸管理混乱的问题;

(十)是否按要求办理“跨省通办”公证事项;

(十一)是否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对受援人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检查结果:

1.北海市公证处、合浦县公证处上半年均能保持法定的设立条件,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均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程序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坚持做到先审批后出证,做到每季度定期开展质量自查工作,2023年上半年全市两家公证处共办结公证证件7518件。经检查组随机抽查合浦县公证处卷宗20本、北海市公证处卷宗20本,未发现有疑义的公证证件,未发现错证假证,卷宗合格率达到100%。

2.未发现以下违规现象:利用办证谋取私利、支付回扣,以及乱收费、收费不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行为;不认真审查核实,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乱办证等违规办证的行为;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公证档案,不立卷归档的问题;公证复查、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及公证赔偿案件反映问题集中的公证事项;与中介不正当交往以及公证专用纸管理混乱的问题。

3.公证管理系统公证登记簿录入情况正常未发现问题。

4.能按规定办理“跨省通办”公证事项,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对受援人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5.有瑕疵的公证卷宗3本,已当场责令改正。

 

 

                                               北海市司法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