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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第二批)的公告
   浏览次数:2219   发表时间:2026-05-27 11:56

为了更好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北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拟联合聘任25名党政法律顾问。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办发〔2021〕58号),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第二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选聘人数和对象

选聘人数暂定25名,包括3名法学专家学者3-7名社会专职律师15-19名公职律师。(具体人数综合报名、审查等情况后定)

选聘面向全国法学专家学者和社会专职律师、北海市公职律师,鼓励符合条件的北海市社会专职律师积极报名。

二、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社会主义法治,恪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能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

三)法学专家学者应具有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社会专职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确需聘请专业性较强领域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可以放宽至3年;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无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法律顾问的情形;

(六)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要求

党政法律顾问应当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社会主义法治,恪守职业道德,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立足市委、市政府工作实际,为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事项提供客观准确、专业严谨、务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及建议。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围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新时代法治北海的总体部署和战略举措、法治政府建设中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为法治北海建设各项具体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授课;

2.参加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检查或专题调研;

3.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开展合法性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和方案;

4.参与重要行政行为和重要行政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

5.参与法规规章、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

6.参与办理重要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仲裁案件及相关业务活动;

7.参与市政府重要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文本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8.为重要经济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9.为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性或者群体性事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10.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课题研究并提出研究报告;

11.参加法治宣传、宣讲活动;

12.参与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自愿报名和邀请报名方式。

1.自愿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EMS邮寄方式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8时。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事项,粘贴或打印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须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将上述报名表原件(一式2份)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履历、职称、执业证书,以及能够证实符合选聘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荣誉称号证书、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的证明文件、代表性研究成果或案例材料等)等复印件提交或邮寄至北海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北海市司法局504政府法律事务科)。同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姓名+第二批党政法律顾问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夹,发送至北海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电子邮箱:bhssfj_swk@beihai.gov.cn。

联系人:陈秋霞   联系电话:0779-2038530

2.邀请报名。根据需要可邀请全国(自治区)法学专家学者报名,受邀请的法学专家学者按照上述地址和要求提供材料。

(二)审核和征求意见

选聘公告期满后,市司法局根据公平竞争、择优选聘、民主集中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建议聘任人选,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意见。

(三)公示

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拟聘法律顾问人选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四)审定

根据公示结果,将拟聘法律顾问人选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五)聘任

决定聘任的,与法学专家学者和社会专职律师签订合同,为全体党政法律顾问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

五、其它事项

(一)工作报酬。审核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3000元/件参加研讨会等会议1000元/人次;开展培训授课500-1500元/学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等另行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公职律师不需要支付报酬。

(二)选聘纪律。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解释。本公告由北海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粘贴或打印1寸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职务

 

职称

 

最高学位

 

最高学历

 

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

 

担任党政机关法律

顾问情况

□有  基本情况:

 

□无

联系方式

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教育经历

(大学填起)

起止时间

毕业院校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获得律师执业或律师工作证书情况

获得时间

 

执业证号

 

主要研究领域/业务专长

(最多可以填写3项)

                                   

 

代表性著作、论文课题研究代理重大案件及法律事务情况

(最多可以填写5项)

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社会情况

是否是人大代表

□[全国□ 省级£ 市级□ 县(区)级□] 否□

是否是政协委员

□[全国□ 省级□ 市级□ 县(区)级□] 否□

 

 

受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如无此情况,请注明“无”)

本人申请担任党政法律顾问

的主要优势

 

 

 

 

 

 

 

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本人签名:

                                                

所在单位意见

 

同意其参与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工作并提供时间保障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