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北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拟联合聘任25名党政法律顾问。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办发〔2021〕58号),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第二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选聘人数和对象
选聘人数暂定25名,包括3名法学专家学者、3-7名社会专职律师和15-19名公职律师。(具体人数综合报名、审查等情况后定)
选聘面向全国法学专家学者和社会专职律师、北海市公职律师,鼓励符合条件的北海市社会专职律师积极报名。
二、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社会主义法治,恪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能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
(三)法学专家学者应具有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社会专职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确需聘请专业性较强领域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可以放宽至3年;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无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法律顾问的情形;
(六)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要求
党政法律顾问应当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社会主义法治,恪守职业道德,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立足市委、市政府工作实际,为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事项提供客观准确、专业严谨、务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及建议。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围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新时代法治北海的总体部署和战略举措、法治政府建设中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为法治北海建设各项具体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授课;
2.参加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检查或专题调研;
3.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开展合法性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和方案;
4.参与重要行政行为和重要行政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
5.参与法规规章、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
6.参与办理重要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仲裁案件及相关业务活动;
7.参与市政府重要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文本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8.为重要经济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9.为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性或者群体性事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10.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课题研究并提出研究报告;
11.参加法治宣传、宣讲活动;
12.参与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自愿报名和邀请报名方式。
1.自愿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EMS邮寄方式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8时。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事项,粘贴或打印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须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将上述报名表原件(一式2份)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履历、职称、执业证书,以及能够证实符合选聘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荣誉称号证书、参与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的证明文件、代表性研究成果或案例材料等)等复印件提交或邮寄至北海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北海市司法局504政府法律事务科)。同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姓名+第二批党政法律顾问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夹,发送至北海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电子邮箱:bhssfj_swk@beihai.gov.cn。
联系人:陈秋霞 联系电话:0779-2038530
2.邀请报名。根据需要可邀请全国(自治区)法学专家学者报名,受邀请的法学专家学者按照上述地址和要求提供材料。
(二)审核和征求意见
选聘公告期满后,市司法局根据公平竞争、择优选聘、民主集中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建议聘任人选,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意见。
(三)公示
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拟聘法律顾问人选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四)审定
根据公示结果,将拟聘法律顾问人选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五)聘任
决定聘任的,与法学专家学者和社会专职律师签订合同,为全体党政法律顾问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
五、其它事项
(一)工作报酬。审核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3000元/件;参加研讨会等会议1000元/人次;开展培训授课500元-1500元/学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等另行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公职律师不需要支付报酬。
(二)选聘纪律。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解释。本公告由北海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粘贴或打印1寸照片)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身体状况 |
| |||||||
职务 |
| 职称 |
| |||||||||
最高学位 |
| 最高学历 |
| |||||||||
资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 |
| |||||||||||
工作单位 |
| |||||||||||
担任党政机关法律 顾问情况 | □有 基本情况:
□无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
电子邮箱 |
| |||||||||||
教育经历 (大学填起)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
|
|
|
| |||||||||
|
|
|
| |||||||||
|
|
|
| |||||||||
主要工作经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获得律师执业或律师工作证书情况 | 获得时间 |
| ||||||||||
执业证号 |
| |||||||||||
主要研究领域/业务专长 | (最多可以填写3项)
| |||||||||||
代表性著作、论文等课题研究,代理重大案件及法律事务情况 | (最多可以填写5项) | |||||||||||
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主要社会情况 | 是否是人大代表 | 是□[全国□ 省级£ 市级□ 县(区)级□] 否□ | ||||||||||
是否是政协委员 | 是□[全国□ 省级□ 市级□ 县(区)级□] 否□ | |||||||||||
其 他 |
| |||||||||||
受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 | (如无此情况,请注明“无”) | |||||||||||
本人申请担任党政法律顾问 的主要优势 |
| |||||||||||
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
同意其参与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工作并提供时间保障
(盖章) 年 月 日 | |||||||||||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