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律师申请执业审查
律师申请执业审查
浏览次数:14334 发表时间:2012-06-01 11:32
律师执业审查
一、便民服务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律师执业审查
(二)性质:便民服务
二、设定依据
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修订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许可。
四、审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六、申请材料
(一)新办专职律师执业证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两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3、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暂住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执业地者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辞职文件、辞职证明或无职业证明;
7、xxx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托管证明;
8、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9、无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原件,原未具备公职身份者不需提交);
10、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书(原件)。
(二)新办兼职律师执业证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两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3、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4、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并同意其本人担任兼职律师的证明(原件);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书(原件);
(三)转所更换律师执业证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两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2、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3、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暂住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执业地者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同意转所证明;
7、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及主管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区直所除外)同意转所的意见(原件);
8、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的聘用合同书或合伙协议书(原件)和主管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区直所除外)同意接收的意见(原件);
9、交回原所律师执业证。
(四)律师执业证遗失补办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两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3、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暂住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执业地者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公告,并将报纸名称和登报内容剪贴在A4纸附上(原件);
七、办结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便民服务审查数量
没有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069621
投诉电话:0779-3069621
附件:1、便民服务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律师执业审查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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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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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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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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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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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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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本局职权申请材料不齐备
范围内的 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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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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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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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审查并提出意见,呈局首席代表审查
(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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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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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首席代表审查,并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审查意见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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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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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3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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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执 业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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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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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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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执 业 证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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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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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换证或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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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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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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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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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填表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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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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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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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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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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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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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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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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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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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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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
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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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06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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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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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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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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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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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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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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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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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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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
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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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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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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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路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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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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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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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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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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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到
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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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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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
放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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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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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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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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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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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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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任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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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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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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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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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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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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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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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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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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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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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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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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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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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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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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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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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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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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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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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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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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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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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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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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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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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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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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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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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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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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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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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备一张二寸正面免冠相片,用于打证,胶水张贴在实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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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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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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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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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种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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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
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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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学学历人员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
法律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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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何
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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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国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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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何种
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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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经
历
及
专
业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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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何处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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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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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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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起
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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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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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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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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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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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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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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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执 业 申 请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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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xxx
2007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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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
兼特原(现)工作单位
兼特原(现)单位意见
()现
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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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事 务 所 对 申 请 人 的 鉴 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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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XXX 律师事务所(章)
鉴定日期 2007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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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司
法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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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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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司
法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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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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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司
法
厅
︵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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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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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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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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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一式三份),照片须用近期 二寸免冠正面照片。
2、律师事务所须如实、全面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意见。
3、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的,应取消其申请资格。
4、申请人经审查合格被批准执业的,此表应作为该申请人的律师执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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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人 员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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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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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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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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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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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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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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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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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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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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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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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档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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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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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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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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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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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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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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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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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律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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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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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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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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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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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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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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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培训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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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实习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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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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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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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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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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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
XXX,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该同志人事关系档案在我中心托管,其档案编号为: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X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00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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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明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参考文本)
兹有我辖区XX路XX号居民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在我辖区居住期间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
XX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XXX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分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_____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_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_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的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十四、合同附件(甲方规章目录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人(签名):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同意XXX同志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意见
XXX同志系我单位在编人员,XXXX年XX月开始在我单位从事XXX工作,XXXX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和其本人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其申请从事兼职律师。
XX单位(盖章)XXXX年X月X日
转所证明
(参考文本)
XX律师,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所执业。因该律师与我所的聘期届满,不再续聘,并已结清业务、档案、财务关系,现同意XX律师转到XXX律师事务所执业。
特此证明。
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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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