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文 件
北法治〔2012〕10号
————————————————————————————————
关于举行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的通知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于9月28日举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9:30
二、地点:北部湾广场
三、主要内容:举行市级宣传教育“轻骑队”授旗和启动仪式,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维护北海社会稳定各项法制宣传活动。
四、出席启动仪式的主要领导: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邀请副市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毛艳琼主持启动仪式;邀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伍国辉授旗并作重要讲话。
五、启动仪式议程
(一)请市司法局局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贤对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工作进行部署;
(二)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伍国辉给市级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授旗;
1、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2、市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3、市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4、市公证、律师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5、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6、市法律援助、法律维权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7、市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8、市新农村指导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三)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代表发言;
(四)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讲话;
(五)各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开展活动。
六、参加单位及其活动安排
(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依法治市办落实到位);
(二)市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依法治市办落实到位);
(三)市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教育局落实到位);
(四)市公证、律师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落实到位);
(五)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司法局基层科落实到位);
(六)市法律援助、法律维权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司法局法援中心落实到位);
(七)市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基层办落实到位);
(八)市新农村指导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15人(由市基层办落实到位);
(九)市直部分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各15人(由市依法治市办落实到位)。
1、市委政法委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2、市公安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3、市卫生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4、市城市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5、市农业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6、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7、市妇联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8、市供电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以上各队队旗和队牌由市依法治市办统一制作,各队负责落实一名旗手和一名队牌手,提前30分到达活动地点,领取队旗和队牌。
(十)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单位(25个)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海海事局、北海海关、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团市委、市总工会。
以上25个单位准备好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法律咨询点横幅一条,板报一块,自带台椅和宣传资料,参加人数不少于4人,提前30分钟到达活动地点。
(十一)部分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活动安排
1、市公安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北部湾广场交通路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和整治活动;
2、市司法局公证、律师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出口加工区和海城区东街居委会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活动;
3、市卫生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市人民医院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市城市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协调海城区城管大队在南珠市场,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整治活动;
5、市法律援助、法律维权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维权、现场法律援助活动(市残联和市司法局共同组织);
6、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 启动仪式结束后,分为四个组到一县三区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
7、市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九月中旬配合市依法治市办举办全市“六五”普法教育培训五期;
8、市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九月份各中小学开学后,各法制副校长分别为所聘学校上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课;
9、大学生村官和新农村指导员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主要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开展“送法进农户”活动,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10、其它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根据“轻骑队”具体实际组织开展活动。
各县、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在辖区开展活动,活动方案和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海城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做好市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启动仪式配合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一是组织辖区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在广场东里举行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活动;二是协调海城区城管大队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在南珠市场开展活动;三是组织法制宣传文艺演出队在北海湾广场演出。
七、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的组建工作,将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的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特别是启动仪式结束后,有活动任务的“轻骑队”,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参与,亲自筹划,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活动当天,市领导将到各“轻骑队”法制宣传活动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二)要明确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结合本单位职能,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主动协调。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对上多请示汇报、对下认真部署,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形成共识。
(四)要抓好保障。一是人员要到位,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落实好本单位参加启动仪式的人员,保证全员到位;二是工作要到位。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开展活动相关准备工作,落实好参加活动横幅、板报、台椅、资料等,特别是启动仪式结束后,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轻骑队”,要认真做好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三是经费要到位。各单位要有专门的经费来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轻骑队”开展活动。
(五)要监督检查。市依法治市办将对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活动结束后,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六)有接旗任务的八支“轻骑队”,指定一名队长接旗和一名同志举牌。
请市委宣传部安排新闻媒体到活动现场进行采访报道。
联系人:金忠楚
联系电话:2069375 2052617
手 机: 18077956681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印发
—————————————————————————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