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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取消下放调整102项行政审批事项
   浏览次数:12586   发表时间:2015-08-14 09:25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更加紧迫、更加艰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528号)文件精神,结合北海市实际,市本级进行第三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1项,合并19项,下放县区14项,新增6项,收回市本级管理的项目6项。经增减平衡后,市本级实际减少审批项目102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为474项(行政许可286项,非行政许可188项)。取消的项目涵盖民政、人社、财政、住建、国土、食药等多个部门,包括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审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审核、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核发、船舶代理水路客货运输代理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销、药品从业人员考试合格证核发、《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核发等81项涉及民生和企业发展的审批项目将全部取消,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北海市行政审批项目从2014729日第一次清理开始共经过三次清理,审批项目从638项减少到474项,合计减少审批项目162项,减少比例占总数的25.3%,是全区第一批公布审批目录、各项工作推进较快的地市之一。下一步,北海市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办事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 北海市编办行政审批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