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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
来源:市地震局   浏览次数:16526   发表时间:2017-04-10 09:06

2017年3月24日,市人大常委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建议。

当日上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昌达带队,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了银海区银滩镇电建小学和长青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检查相关配套设施,详细了解我市在抗震设防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切实进行指导,现场作了强调要求。

下午,检查组在市地震局会议室组织召开执法检查活动座谈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唐岗、市直有关部门和市辖县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市地震局、合浦县政府围绕主要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作了汇报,市教育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单位就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情况逐一发言,市政府做了表态发言,与会人员就做好我市的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我市各级部门高度重视《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在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健全震情跟踪和监测预报体系、落实抗震设防管理、完善应急预防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一些工作还走在了广西区的前列,但是汇报中也客观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希望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尽快补充工作中的短板,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意识,未雨绸缪,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邓昌达充分肯定了我市在防震减灾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继续强化执法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必须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大联系沟通协调的力度,落实好监督检查的责任;三是要坚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积极争取在我市建成一个Ⅰ类应急避难场所;四是要严格落实抗震设防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条例的要求,加强指导农居危房改造;五是要认真抓好应急预案的管理,按照新的情况和要求,逐步修改完善好我市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检查组比较全面地了解我市在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我市今后的防震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有助于推动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方针,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