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第二看守所工作站挂牌成立
浏览次数:9042 发表时间:2013-06-05 11:20
5月23日,北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第一、第二看守所工作站分别挂牌成立。这意味着因触犯国家刑律被临时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此举是北海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重要举措。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政府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让人人都能享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将对在押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告知其享有申请法律援助等权利,免费为他们及前来探访的亲属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并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被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让他们通过接受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正当合法的权利,切身感受到国家并没有抛弃他们。工作站的成立,有利于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也有利于促进犯罪的人在今后的审判、监管中服判、服管和积极改造。
市司法局副局长覃闯、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健、公安局副局长徐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当天的揭牌仪式,共同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揭牌。
覃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在看守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的重要体现,也是新修改刑诉法的具体要求,工作站的同志要认真为在押人员提供好合法正当的法律服务,真正让工作站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悉,近年来,市司法局为了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人群,形成社会全覆盖,积极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先后在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与多部门、团体联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通过开通网上申请,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等措施,使法律援助的范围得到不断扩大,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受益的人群越来越多。
(冯日阳 蔡振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