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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北海市普法考试补考的通知
   浏览次数:11494   发表时间:2005-07-19 11:34
北法治办[2005]34号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05年度北海市普法考试补考的通知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005年度全市普法考试已于6月下旬顺利进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普法对象未能参考。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办将7月下旬组织未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补考。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驻市单位未参加考试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处级(含副处)、科级(含副科)干部补考时间统一定在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设在市中级法院(二楼会议室)、市委政法委(三楼会议室)、市司法局(七搂会议室)。

一般人员补考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一县三区处级干部统一集中在上述地点考试,科级干部由本县区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考试。

市派驻铁山港区重大项目工作组的同志确不能参加本次补考的,请各单位征求其本人意见后,将名单于7月20日前报我办。

三、考试内容(略)

四、要求

1、参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按考场、考号、姓名对号入座,要严肃考场纪律,杜绝代考,代抄和互相抄袭等不良行为。

2、参考人员按要求携带《北海市学法用法干部考核手册》作准考证用。处级干部集中收取统一登记考试成绩,科级干部不用收取,由单位自行登记。

 

附:普法考试成绩及补考人

 

 

                        北海市依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普法           补考         通知


北海市依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2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