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司发〔2018〕20号
市辖县(区)司法局: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北海市2018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配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培训,推进农村基层自治、基层协商、社区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普法教育、道德教育等全面治理工程,构建北海乡村治理新体系;现就做好2018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党员大培训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高综台素质,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和基础,也是围绕“五位一体”布局,推进“四个全面”工作的重要环节。农村党员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战斗力基础。农村党员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着,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治理的骨干力量,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农民群众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主力军。“乡村振兴”战略政府是主导,但是主导不等于包办代替,而主要是引导一一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乡村振兴”战略成败的关键。只有通过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乡村振兴”主体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不断唤醒农民群众的创业意识,让农民树立主人翁精神,让农民意识到自己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他们才会全心全力建设自己的家园,“乡村振兴”战略才能不断取得新的实效。到2020年才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最终实现我们伟大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二、工作任务
围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需要,以锤炼党性、提升“双带”能力为重点,坚持按需施教,精准施教,对农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2018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财政预算规定采取分级负责进行,其中市司法局负责培训县区司法局维稳骨干、乡镇司法所长和调委会主任;县区司法局负责培训乡镇司法所维稳骨干、人民调解员、村级调委会主任;司法所负责培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及联络员。具体任务:
1.北海市司法局培训100人次;
2.合浦县司法局培训250人次
3.海城区司法局培训150人次
4.银海区司法局培训100人次
5.铁山港区司法局培训80人次
6.各司法所负责组织辖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培训一次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4月)制定培训计划,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培训对象数量和对年度培训的需求,初步确定培训的方向和内容。
(二)实施阶段(2018年5-11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按计划完成培训工作后要及时总结,做好培训档案台账,由县区司法局统一收集分别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bhsfjjck@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的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实施部门和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今年的农村党员大培训任务。
(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统筹抓好今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注意把乡村治理专题培训与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相结合,合理利用教育培训资金。
(三)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市司法局除了做好本级培训工作外,将采取不定期的指导检查督促方式,对县区司法局开展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县区司法局要对司法所开展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注意收集培训材料(包括培训报告、通知、签到表、培训课程表、照片、培训小结等等),及时汇总形成纸质和电子版台账,按时逐级上报。
联系人:杨小小 联系电话:0779—3156579、3156582
附件:关于印发《北海市2018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组通〔2018〕38号文件).docx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