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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教育局关于聘任李贤等二十名同志为市直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决定
北教字〔2012〕7号
   浏览次数:89151   发表时间:2013-03-04 11:25


市直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并征求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意见后报我局审核,同意聘任市司法局局长李贤等20名同志为我市市直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具体聘任人员名单如下:

聘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金忠楚、海东派出所所长王建铁为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法制副校长;

聘任市司法局局长李贤、中街派出所所长马世陆、海城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振兴为北海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市巡警支队支队长李其柏、公园路派出所教导员潘龙军为北海市第一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高德边防派出所教导员姚永尧为北海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西街派出所副所长廖斌为北海市第三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建设派出所教导员张龙为北海市第五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高德边防派出所所长赖亿昌、海城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邹培源为北海市第六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海西派出所所长苏民光为北海市第七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市边防支队法制科科长何政、公园路派出所副所长庞强为北海市第八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市巡警支队政委邓海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冯日阳为北海市第九中学法制副校长;

聘任海东派出所副所长潘运起为北海市实验学校法制副校长;

聘任高德边防派出所副所长舒建华为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法制副校长;

聘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石敏为北海市工读学校法制副校长。

以上同志聘任期从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共三年。

 

北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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