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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规范化法治化
   浏览次数:57480   发表时间:2021-10-29 10:01

最近,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据介绍,红树林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抵御海洋自然灾害、改善沿海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被称为“海岸卫士”和“消浪先锋”。目前,广西红树林总面积9330.34公顷,占全国的32.7%,仅次于广东省(1.22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二。在保护红树林资源方面,广西开展了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制度建设、资源执法查处等多项工作。

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制度建设。近年来,广西先后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实现了红树林的保护和管理有法可依,使红树林保护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治化。值得一提的是,广西率先在全国实现红树林立法,于2018年9月30日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为全面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今年3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2020-2030年)》(下称《规划》)已印发实施。《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全区红树林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保护措施。

加强红树林资源执法查处工作。2018年以来,沿海三市共查处12起破坏或影响红树林生境问题的违法行为,其中北海市4起、钦州市6起、防城港市2起。根据不同案件涉及的问题,自治区林业局督促沿海三市进一步强化红树林执法监管,加大对各类侵害红树林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力度。今年5月,自治区林业局印发了《广西红树林树木价值计算标准(2021版)》,为全区破坏红树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损害认定价值计算提供依据。

2017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连续四年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底,沿海三市自然保护地共排查发现问题363个,整改完成285个,整改完成率达78.5%。国家遥感监测结果显示,广西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现象逐年减少,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逐年减缓,采砂采石等重点问题得到了明显控制。

2011年以来,广西共营造红树林607.8公顷。全区各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红树林生态恢复,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原创了“地埋管道红树林原位生态养殖系统”,在全球首次实现不砍不围红树林进行生态养殖的目标;概念设计并监造了我国第一条“生态海堤”,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并指示推广;首次提出并初步建设的“虾塘红树林生态农场”入选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四大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