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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北)政行复〔2023〕194号
浏览次数:3012 发表时间:2023-11-23 18:20
申请人:王熊。
被申请人: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派出机构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1日处理其投诉举报北海市海城区碧某银沙洪记海味店的产品“巴浪鱼干”作出的《关于王熊投诉举报件的回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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